各学院:
根据《关于启动2025年仲明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,广东省仲明助学志愿服务促进会将资助我校2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每生5000元,现将我校2025年仲明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.申请对象为2025级大一新生,家庭经济困难,学习成绩优秀;
2.具备良好品德,认同仲明助学理念;
3.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,签署《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》,承诺毕业有能力后回捐助学金,帮助更多有需要的学子,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行列,践行“受惠社会,回报社会”的公益理念。
二、名额分配(共20人)
学院 |
名额 |
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|
3 |
医药商学院 |
3 |
药学院、临床药学院 |
2 |
医药化工学院 |
2 |
中药学院、中药资源学院 |
2 |
中医学院 |
2 |
第一临床医学院 |
1 |
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|
1 |
公共卫生学院 |
1 |
食品科学学院 |
1 |
护理学院 |
1 |
外国语学院 |
1 |
三、申请、审批与公示
(一)申请的学生在9月26日16:00前填写《仲明助学申请表》并提供佐证材料,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。
(二)10月10日前,各学院组织评审并公示,将本学院初审通过的名单在本学院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。
(三)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复核,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复核的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汇总,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仲明助学金资助对象。
四、材料报送
各学院在2025年10月13日16: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:
1.纸质申请材料:
①学生个人申请书(书写要求见附件01);
②学生身份证(正反面,印在同一面)复印件1份;
③《仲明助学金申请表》1份(附件1,双面打印,其中经济困难简要说明栏要有文字说明家庭情况);
④《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》1份(附件2,表格签字处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);
2.汇总表材料:《附件4.2025年度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》电子版和纸质版(盖学院公章)。
学生工作部
2025年9月24日